治理與問責
共同分辨
激揚的治理刻意採取協作、問責與非階層式的方式,反映其對領導的理解:領導是為更廣大的使命而服事。
激揚理事會
理事會是主要的分辨與問責機構。
成員包括:
- 每一間創始教會的一位代表,
- 區域代表,
- 以及少數具相關經驗或專業的提名領袖。
理事會的職責包括:
- 為激揚的使命設定策略方向,
- 分辨優先事項與倡議立場,
- 並對董事會成員進行問責。
激揚董事會
董事依法對非營利法人負責。
- 所有董事同時也是理事會成員
- 董事必須依理事會決議行事
- 重大決策須經理事會批准
此模式確保清晰而不集中、領導而不支配。
領導與管家職分
激揚由一支經驗豐富的志工領導團隊共同負責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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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ary Chan
共同發起人
激揚網絡負責人 -
Paul Lucas
共同發起人
激揚大會負責人 -
Cynthia Wong
財務負責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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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my Phoon
專案經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