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理與問責

共同分辨

激揚的治理刻意採取協作、問責與非階層式的方式,反映其對領導的理解:領導是為更廣大的使命而服事。

激揚理事會

理事會是主要的分辨與問責機構。

成員包括:

  • 每一間創始教會的一位代表,
  • 區域代表,
  • 以及少數具相關經驗或專業的提名領袖。

理事會的職責包括:

  • 為激揚的使命設定策略方向,
  • 分辨優先事項與倡議立場,
  • 並對董事會成員進行問責。

激揚董事會

董事依法對非營利法人負責。

  • 所有董事同時也是理事會成員
  • 董事必須依理事會決議行事
  • 重大決策須經理事會批准

此模式確保清晰而不集中、領導而不支配。

領導與管家職分

激揚由一支經驗豐富的志工領導團隊共同負責與管理

  • Gary Chan

    共同發起人
    激揚網絡負責人

  • Paul Lucas

    共同發起人
    激揚大會負責人

  • Cynthia Wong

    財務負責人

  • Amy Phoon

    專案經理